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由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湟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angzh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湟中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董发忠,联系电话:223580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湟中县人民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为规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条例》的实施,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湟中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湟中县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湟中县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制度》、《湟中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湟中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湟中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湟中县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清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提供了申请受理文书格式样本。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从方便公众出发,采用各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县上以《新湟中》杂志、湟中广播电视台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各乡镇、部门以宣传栏、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公开信息;设立了县档案馆、图书馆、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个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建成了"湟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目。通过政务公开栏、社区信息橱窗等多种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延伸到乡镇和村;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电子公告牌和印发便民小册子、宣传资料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15个单位的165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中心统一办理,并印制了事项办理流程图和便民服务卡,向公众公布了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做到了流程上墙、服务卡到手。
(四)开展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为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条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准备、自查整改和重点检查三个阶段,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结合行风政风评议,对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查漏补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指导、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条例》列入全县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广播电视、《新湟中》杂志等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2009年6月组织开展了两轮260人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内容包括《条例》释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年度报告编制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规范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9%,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0条。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03条,主要涉及汽车、家电下乡政策和《物业法》、工伤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占总体的比例为12.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65条,主要涉及《湟中县城市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劳务输出规划、各乡镇各部门年度计划等,占总体的比例为7%;属于各乡镇、部门业务类信息18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1%。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231条,主要涉及湟中县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实施情况、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社会救助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退伍义务兵社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调整及提标扩面实施方案、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学生入学条件、教育收费标准、招生工作情况、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办法、基本养老金申领标准和条件、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领条件、甘河工业区西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标准》、《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以及住宅建设、房产交易登记、应急维修等等。这些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了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4条,其中,关于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信息2条;关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信息16条;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方面信息6条。这些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透明度,做到了阳光财政,防止了贪腐现象的发生。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创新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重点学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牢了基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主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60余人次集中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内容,并对网络基础知识进行了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按照《条例》规定,我县编制了《湟中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湟中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进行了更新;各部门同时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表,确定了公开内容和形式、时限、范围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网页内容,在网页上及时发布了湟中县人民政府职能、县政府领导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有关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等各类信息1562条,点击率达到6000余人次;开办了县长信箱和信访之窗,接受网民参与监督管理和网上投诉上访,在网上留言135条,办结率达到了100%。2007年6月创办了《新湟中》杂志,出版发行46期,发行量达到30万余册,刊登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和扶贫、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2893篇,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参与公众达到56人次;政策文件发布听证会2次,参与听证人员达到112人次。在县档案馆查阅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并向档案馆、图书馆、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提供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汇编3册、《新湟中》合订本1册、《湟中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若干。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及时在各种载体上公布了财政收支、计划生育、农机补贴、家电下乡、项目实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息,撰写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网上公布报告6份;更新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网站信息126条、3万余字。制定下发了防汛抢险预案、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28个应急预案,并通过有效方式予以广泛公布,有效应对了突发事件对人、财、物等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便民服务上主要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2008年12月成立运行了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将15个单位的165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中心统一办理,并印制了《湟中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资料》和事项办理流程图、便民服务卡,向公众公布了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做到了流程上墙、服务卡到手。截至目前,中心共接待办事人员4152人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370件,已办结3356件,办结率达到99.6%。其中,即办件2909件,全部办结;联办件79件,全部办结;承诺件352件,办结338件;退回件15件、上报件9件、急办件6件。共代理投资项目98件,投资总额近1.6亿元,接受投资咨询400余次,代办各类前置手续530余件,为投资商减少直接费用12余万元,回访企业166家,为企业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从窗口受理情况看,卫生、计生、林业、工商、国土和发改受理事项较多,分别达到1056、314、412、414、391和95件,主要办理事项为食品卫生许可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集体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审批和项目立项备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02件,其中当面申请983件,传真申请6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网上申请239件,信函申请9件,其他形式申请16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75%是涉及民生保障类信息,18%是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务工就业、行政许可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40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171件,占总数的83.5%,主要涉及民生保障类、行政许可类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06件,占总数的7.6%,主要涉及政策法规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等信息。
"非政府信息"43件,占总数的3.1%,主要涉及民事纠纷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5件,占总数的1.1%,主要涉及政策法规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2件,占总数的2.3%,主要涉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26件,占总数的1.9%,主要涉及民生保障、就业务工等信息。
"不予公开"9件,占总数的0.6%,主要涉及宗教维稳等信息,主要原因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涉密类信息,不准公开。
为做好依申请工作,我县制定了《湟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公开受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咨询时间等,集中受理依申请公开,提供所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县各乡镇和各部门2009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405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19次,咨询电话接听1518次,当面咨询接待2349次,网上咨询64次。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00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湟中新闻、县长信箱、政策解读、通知通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全县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各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一名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和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9年,全县无诉讼案件的发生,没有产生相关费用。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全部予以免收各项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认真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在行使行政处罚等权力时做到了依法告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认真执行依法行政"七公开制度",对受理的各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做到了程序、依据、收费等公开透明,实行了阳光操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目录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六大类。及时、完整、真实的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新产生和获得的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法律规定在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进行了发布或更新,发布或更新信息包括发布主体、信息来源、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公开类型等详细情况。认真执行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在事关民生保障等方面政策制定时,邀请部分民主人士和各阶层代表参会进行集中讨论,并积极建言献策。
八、存在的主要功能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条例》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各乡镇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201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县档案馆建设,进一步完善县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形成县、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湟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各项栏目,充实内容,提高点击率。
(四)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