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度工作报告
浏览:213 时间:2016-03-10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2017以前
索引号
2017yq/2016-5942
主题分类
2017以前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6-03-10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湟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度工作报告
exi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及年度报告报送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6〕25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湟中县人民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湟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湟中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湟中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时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县政府办公室为专门部门履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安排1名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审核等工作,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了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各部门干部对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县62个乡镇和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同时还公开了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规范公开审批和上网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执行并保留书面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现象。及时登记各类依申请信息公开事由,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告知。认真办理群众在县长信箱反映的有关政策咨询、政府决策意见等事项,在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答复。

(三)创新服务载体。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宣传,及时发布低保评定、农村"两房"建设等信息,确保了各项政策透明运行。创新政务公开服务方式,加大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湟中》杂志、县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宣传有关政策,扩大了宣传面。积极举办各类政策宣传活动,结合"三下乡"、中央1号文件宣讲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惠民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县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35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府文件、政民互动、政府会议、领导活动、人事任免、领导讲话、重点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县认真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公开的,明确告知不能公开的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5年度我县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32件,依申请均予以了回复,申请人对答复均表示满意。其中"同意公开"的232件,主要涉及"三公"经费、民生保障类、行政许可类等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我县回复公众咨询、投诉等2835多条(电话),主要为会计管理、企业扶持政策、物价补贴、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等方面的咨询。回复县长、书记信箱来信合计83件,群众对回复均表示满意。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县未发生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县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总体进展顺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部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网站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漏洞,应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我县信息公开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同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媒体的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以及重大改革推进需要,主动并最大限度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形成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