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湟中县加汝尔新型建材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月6日-1月14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
0971-2216925
附件:湟中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目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湟中县加汝尔新型建材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月6日-1月14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
0971-2216925
附件:湟中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