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共4起案件:
1.青海鼎鎏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2.青海中冠嘉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志庆未持证上岗、执行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案;3.青海荆玻玻铝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案;4.青海盈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及考核结果案。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
0971-2216925
处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