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湟)应急罚撤字〔2024〕S-1号、(湟)应急罚撤字〔2024〕S-2号进行公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湟)应急罚撤字〔2024〕S-1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湟)应急罚撤字〔2024〕S-2号。
公示期为7天(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7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西宁市湟中区应急管理局
0971-221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