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湟中县紧紧抓住国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林业发展的有利时机,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为目标,围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采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多种形式,加大造林力度,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以来,全县完成营造林面积42.5万亩,其中:造林面积21.6万亩、封山育林20.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1%,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确立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突出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兴林富民四大重点,强化生态培育和保护,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工作思路。把保持生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林草结合为辅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把转变林业生产模式作为重要手段,实现小规模分散治理向规模化大流域治理转变、单纯绿化向建设生态功能型绿化转变;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作为根本任务,通过植树造林,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良好人居环境。
二是依托重点项目,加快城乡绿化进程。以"一沟、一坡、一山"为单位,以城镇人口聚集区、水源涵养区、旅游景区绿化为突破口,结合四大重点林业工程,开展大规模、高标准造林,加快城乡绿化步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县累计投资2.7亿元,完成"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营造林任务7.7万亩、退耕还林2.4万亩、天然林保护1.3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0.8万亩,完成塔尔寺景区及县城周边高标准造林1.98万亩,完成南佛山营造林1.2万亩、19.7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多年努力,全县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是注重身边增绿,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党政机关各级领导任期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绿化示范点,全县各机关单位建立了义务植树基地。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7个,建成"共青团林"、"公安林"、"民兵国防林"等主体林8处,累计完成义务植树780万株。按照"一街一树、一街一景"的布局绿化县城环境,初步建成了县城通宁路丁香一条街、迎宾路云杉一条街、庄隆路油松一条街、和平路旱柳一条街、团结路白榆一条街,累计栽植各类美化树种1.5万株。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完成了多巴、上五庄、李家山等1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多巴镇小寨、李家山镇岗岔、鲁沙尔镇陈家滩等13个新农村绿化示范村建设任务,绿化村级道路168公里、农户庭院5260户,栽植各类花卉苗木16.3万株。李家山镇岗岔村被国家生态文化协会评为"全国生态文化示范村"。
四是创新工作理念,深化林业制度改革。积极树立"大林业、大生态"的新理念,深化林业制度改革。建立公益林管护承包制度、森林生态补偿效益制度、营造林管护机制,促进"重栽轻管"向"造管并重"转变。落实造林申报制和造林投资奖补制度,鼓励企业、个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了"由林业部门单枪匹马造林"向"全社会共同参与造林"转变。突出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了土门关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了拦隆口、海子沟9个乡镇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完成林地勘界87.2万亩,明晰林地产权69.2万亩,发放林权证573本,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选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