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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残疾人工作成绩喜人
浏览:213次 时间:2011-12-1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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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我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湟中目标,突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全县2.5万名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残疾人事业得到健康发展。在近日召开的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湟中县人民政府、鲁沙尔镇莲湖社区荣获"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张师生同志荣获"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成立了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作为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湟中县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湟中县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湟中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在就业、养老、医疗、新农村建设等项目中,给予残疾人优先和特殊照顾,形成了普惠加特惠、一般制度与专项制度相结合的残疾人工作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和行政村均建立了残疾人组织,配备了专兼职残联理事长和委员;在县残联设立了3个残疾人工作站所,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加强财政保障,县上每年投入残疾人工作经费达30万元,确保了残疾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全县237名城镇贫困残疾人、305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年发放低保金303万元;865名贫困残疾人被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年发放五保金205万元。全县2.5万名残疾人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县2349名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县上为其代缴养老保险金30.5万元。为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难问题,投资1904万元为95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修建住房3808间。积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12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0万元,53名残疾人在共和山甲等3个农村残疾人福利院实现了集中供养,近2000名重度残疾和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了居家托养。积极争取并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程,向残疾人免费供应轮椅、座便器等用品用具2918件,为75名肢体残疾人装配了普及型假肢,为37名低视力者配发了助视器,为450名聋哑人配发了助听器。

--社会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开展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技术培训。投资15.54万元先后培训残疾人堆绣、十字绣、电脑、木雕等残疾人实用技术1187人次。坚持按比例就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0万元,在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415人,在3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275名。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组织60人次参加各类就业招聘会10场次,实现就业5人。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投资2.46万元帮助70名残疾人发展个体经营和种养殖,减免税费等各项费用5万余元。实施医疗救助。对13名0-6岁听力、视力、肢体残疾儿童实施了抢救性治疗,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1738例, 在120户残疾人家庭中实施了辅助器具适配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开展扶残助残工程。为395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发放补助21万元,为55名残疾大、中专和特教学校在校生发放助学金7万元,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5%;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扶残助残"送温暖"活动,采取"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帮扶、走访慰问残疾人154人次,发放慰问金近15万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开展残疾人手工艺品展、书画展、文化曲艺演出等活动36场次,展出残疾人作品98件(幅),荣获各类奖项13个。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残疾人法律咨询13人次,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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