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2日起,我县第一人民医院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患者(除外伤、各类中毒患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医院垫付、出院结算报销"的事前支付模式以来,共计垫付住院患者59例,垫付住院医药费用22万余元,垫付比例达住院总费用的70%,患者只需筹备30%的资金就可以住院进行治疗,切实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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