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湟中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不断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截止2012年12月底,为全县城乡困难群众累计发放各类民政资金达13357.15万元,其中为41511名农村低保对象及8116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403.36万元;为331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91.18万元;为908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406.314万元;为全县低保边缘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06.42万元;为42780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发放门诊费859.74万元,为42439名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等代缴医疗金170.184万元;为农村救助对象和城市居民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1874.332万元、235.8万元;为7811名城市低保对象代发门诊费100.7万元;为5992名城市低保对象代缴2012年参合金50.12万元;为310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借款62万元。
支持困难群众就业。认真做好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鼓励民慧食品公司等7家企业(单位)吸纳城镇生活困难人员28名,并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9.8万元;鼓励青海多巴福利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吸纳91名残疾人就业,并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0.5万元、岗位补贴20.4万元、一次性奖励8.9万元。为339名灵活就业的"4045"人员、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单亲下岗家庭成员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40.2万元。
开展困难职工慰问活动。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积极筹措慰问资金,到目前筹集"送温暖"金13万余元,比去年增加2万余元,已慰问救助困难职工220户,发放"送温暖"金8.8万元,户均400元。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总工会支持,市总工会对湟中县160户特困职工进行了慰问救助,发放"送温暖"救助金18.2万元,大米、青油(折价)3.9万元,共计22.1万元,户均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