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三资"监督监管工作,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牧、民政、财政、审计、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湟中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湟中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下发了《湟中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任务目标、监管对象和范围、工作程序。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对本乡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具体工作。县财政安排"三资"工作经费30万元,确保了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召开群众座谈会、办公开栏等形式,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政策,发放宣传材料1.4万余份。各乡镇还通过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等会议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宣传,并将集体资产处置、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到村级事务一事一议范围,实行民主决策,切实增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透明度,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三资"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加强培训教育,保障核查质量。为全面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核查登记工作,结合省级财政支农培训项目、"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组织乡镇干部和村级"三资"管理人员参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查、登记等相关知识培训,全县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业务培训3期、培训乡镇干部55人次;举办村级会计、出纳培训班4期、人员300人(次),对涉及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16种表格的填制进行了全面系统培训。
--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核查。在开展村级财务监管整顿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监管、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工作程序,对全县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做到摸清家底、核实存量。截至目前,全县共核查农村集体"三资"资金1100万元,固定资产9900万元,滩地、林地、牧草地等各类资源面积为345万亩。通过全面清查核实,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卡片,做到了产权明晰,为下一步进行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发证奠定了基础。对存在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了再次清查核实,对共和镇葱湾村、上新庄下峡门村、李家山镇李家山村、多巴镇黑嘴村4个村进行重点监管,保障了村级集体"三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