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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多措并举确保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浏览:806次 时间:2013-11-1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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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县争取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在共和镇苏尔吉、李家山镇岗岔2个村实施"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截至目前,2个项目村村庄亮化美化、河道治理、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等工程已基本完工,共安装太阳能路灯80盏、铺设主干道两侧景观护栏及道沿石4500米,绿化村道1.5公里、衬砌河道浆砌石及网格护坡1.4公里、硬化老年活动中心广场800平方米;村庄电网增容改造、人饮及污水处理系统、环卫设施配置等工程均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11月底前全部完工。

--做细前期工作。本着"整体规划、资源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立足项目村地域特点和产业分布实际,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了具有本地特色的试点建设规划, 制定下发了《湟中县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施意见》、《2013年湟中县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共和镇苏尔吉、李家山镇岗岔2个试点村项目实施方案,并顺利通过市级专家评审,确保了项目工作的有序开展。

--规范项目程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四制"要求,确定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为项目集体实施单位,明确了项目法人;所有建设项目全部采用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实施,并就项目工程量及资金预算在项目村进行了公示,保证了试点建设项目的程序规范化和效益最大化;项目实施单位与中标的项目承建单位全部签订了项目施工协议,实现了合同化管理;委托青海国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实施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委派村项目监督组对实施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了工程质量。

--强化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青海省财政支农、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严格实行县级报帐制;采取"三三三一" 方式分批拨付项目资金,即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过半后拨付30%,项目竣工并通过县级验收后拨付30%,扣留10%的质保金。截至目前,已拨付项目启动资金298万元,保证了工程进度。

--广泛宣传动员。把宣传动员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召开群众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就地招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的重要意义,累计召开各级宣传动员会6次,悬挂横幅2条、张贴标语50余张、招收本地务工人员2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项目区群众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营造了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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