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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大首次专题询问县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浏览:757次 时间:2015-12-2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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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院是如何健全人民陪审员规范化管理机制,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调解、监督、宣传作用的?""庭前知情、意见表达、监督建议是人民陪审员基本的权利,县法院在切实解决陪而不审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前不久,湟中县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题询问正在进行,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县人大运用专题询问的法定形式对法院工作展开监督,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记者从湟中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三年来,湟中县人民法院根据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1人,参与陪审各类案件1377件。人民陪审员来源涵盖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委班子领导、退休干部、工人及村民等社会各界。为保证新任人民陪审员能够顺利上岗履职,湟中县人民法院对新任人民审判员全部展开任前集中培训,让他们深入了解法院工作基本情况、陪审员工作职责及如何参与庭审等基本知识。同时完善陪审员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力度,将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表现纳入年底的绩效考核,并按标准对参审陪审员参审一次提供100元的补助,从而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同时,对不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或有违法乱纪现象的,坚决按程序予以解聘。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度的提高,在庭前调解、庭中审判、庭后判决各环节发挥了职能作用,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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