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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七大行动力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浏览:376次 时间:2016-01-2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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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成立了8个专项检查组,对建筑工地、山体大边坡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等八个领域开展检查行动,力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对27家建筑工地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1条,已整改17条,整改率为80.95%。对冬季停工工地的20家工地值班室、活动板房、取暖设施、电器电路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各类隐患21条,已整改完成。

 --开展防地质灾害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山体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非金属矿山排土排渣场、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非金属矿山企业28家,查出隐患 58条,已整改49条,整改率为84.5% ,对3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并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并转发布了《湟中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按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对全县312处、2368户地质灾害隐患农户结合县民政部门扶贫开发易地搬迁项目实施计划,分年度制定了地质灾害3年治理计划。对全县2家垃圾场及1家建筑垃圾消纳场检查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各类隐患6条,现已全部整改。

 --开展危险化学品废弃物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对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化学试剂废料排放、管理、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县22家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理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并督促 5家医院分别与西宁首创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甲方专业人员清运,专用车辆运输,专用设备处理,做到及时清运并做到无害化处理,与全县32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全县31家烟花爆竹专柜、专卖店进行全面暗查巡查,依法没收各类非法烟花爆竹制品324箱,共排查隐患14条,现已整改11条,整改率为78.5%。

--开展工业生产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对甘河工业园区内有色、冶金等工业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检查甘河园区冶金企业26家,排查各类隐患86条,整改74条,整改率86.04%。

--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对公交公司、汽车站、汽车运输公司及13家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对客运车辆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合格、GPS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安检记录是否完善、消防器材设施配置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公交车98辆,查处违章行为4起,查处非法营运车26辆,检查维修企业13家,对查出问题的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杜绝带病行驶,保证了行车安全。

--开展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对学校、医院、车站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做到冶金类起重机、化工类压力容器、加气站、液化气站、燃气类压力管道的特种设备检查全覆盖,共出动检查人员56人次,检查单位34家,抽查各类特种设备58多台,发现隐患34项,下达整改指令书3份,督促整改隐患9项,整改率99.8%。

--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安全和火灾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森林防火、商场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寺院等火灾隐患,共检查单位2082家,整改火灾隐患3684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3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8份,临时查封社会单位7家,责令关停11家,罚款29万元,拘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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