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015年,湟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举措,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药品安全。
湟中作为全省农业人口大县,农业人口达31万人。为预防和控制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农村地区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湟中县实施了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印发了《湟中县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30人以上的家庭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明确了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后果承担责任。此举填补了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空白,为有效预防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物中毒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湟中县食药监局通过举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模拟实战演练,以假设案情的形式,有效强化了食药、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演练的同时,各部门以座谈交流的形式,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真正应对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为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食品药品监管服务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湟中县食药监局整合统筹项目资金和岗位,按平均每6个行政村设1名协管岗位、每个社区设1名协管岗位,通过统一面向社会招聘,设置了80个专职协管岗位,负责本辖区的协管服务工作。协管员平均年龄25岁,大专学历占54%,本科学历占40%,食品药品及相关专业占27.5%。目前80名协管员已全部落实到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