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湟中县各级纪检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强化"两个责任",深化"三转",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作风整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今后五年,湟中县将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严格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加大日常考评力度;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及时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探索建立巡察工作机制,以"六大纪律"为尺子,加大巡查力度,强化问责倒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措施,推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加大反"四风"宣传力度,建立快查快纠"四风"问题工作机制。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刻领会"四种形态"内涵,实现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完善谈话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制度,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和廉洁履职为核心,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小组作用,开展农村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教育,推行村干部"职廉双评"活动,重点查处精准扶贫、低保评定等惠民政策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