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六巡查组巡查青海省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巡查组组长史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青海省省长王建军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副省长王黎明汇报工作,副省长王正升出席会议。
史玉波指出,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第六巡查组对青海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全生产巡查的主要对象是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巡查市州、县级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和有关重点企业,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巡查的主要任务是查问题、促整改,通过深入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深挖根源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升青海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王建军表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是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高度重视、积极投身、诚恳接受巡查工作,凝聚共识、善始善终抓好巡查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配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巡查组的工作安排,抓好各项具体事项落实,敢于亮丑、不怕亮丑,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示给巡查组。一定要全力抓好整改,按照巡查组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巡查反馈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推不拖,真改快改、全面整改,以钉钉子的精神和绣花的功夫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巡查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动力,努力把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得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成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安排,第六巡查组将重点巡查省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巡查组将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问询、查阅资料、重点抽查、受理举报、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巡查。
第六巡查组从即日起开通举报电话:或0971-6139496,设立举报电子邮箱qhaqxc#163.com(#替换为@),举报邮政信箱:西宁市120信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来电、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