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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严”“细”“实”三项举措保障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浏览:959次 时间:2018-06-25 来源:本站

6月20日,县安委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安委会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王晓书记批示精神,通报了1-5月份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并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6月至9月正值汛期、暑期、旅游旺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节点,压力不容小觑。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集中优势力量,深入基层和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会议强调,要突出实,以铁的纪律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践行"两个绝对"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岗位。要突出细,以铁的面孔抓实检查整治,各乡镇、各单位要牵好头,组织好、协调好检查队伍迅速行动起来、深入下去,瞄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电梯等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等领域的拉网式排查整治,深挖隐患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从根本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要突出严,以铁的手腕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查找企业的管理薄弱环节,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体系的完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以严的标准,硬的措施,全面提升应急值守和应对处置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具体措施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还对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检查、消防火灾及高层建筑隐患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甲醇及醇基燃料专项治理、涉农及交通等领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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