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全面完成。全省共为41.75万名退休人员补发调整提高的养老金5.28亿元。此次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206元,调整幅度5.02%。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我省企业退休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第14次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3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待遇。这次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履行办好民生实事庄严承诺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调整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西北乃至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以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的完全统一,彰显了全力打造我省民生改善升级版的执政理念。下一步,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为退休人员和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切实做好社保经办工作。
另讯: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调整和补发工作也已经全面完成。共为46.8万名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城乡居民调整了基础养老金,一次性补发1至5月基础养老金4755.6万元。截至目前,我省已先后6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稳定增长,待遇水平在西北乃至全国也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