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进一步优化县域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紧跟省、市安排步伐,坚持问题导向,以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建立健全巡河机制,落实河湖管护责任。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前期搭建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县调整县乡村三级河湖长232名,调整后县、乡、村共设置河长486名、湖长73名、责任人140名,落实乡镇巡查员50名、镇村保洁员236名,构建了责权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协作联动、保障有力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2010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湖21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45次,村级河湖长巡河湖1944次,有效推动了涉河湖问题的解决。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统筹考虑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湟中县河湖管护工作考评办法》《湟中县河湖长巡河管理办法》《湟中县河湖检查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
--"互联网+河湖长制",大幅提升巡河效率。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助力河湖长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全县所有河湖长安装"夏都河长APP",通过GIS技术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实时显示河长巡河轨迹,护河巡河情况一目了然,实现了河湖长工作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及公开化。截至5月底,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560次,发现问题190处,反馈乡镇整改问题176处,实现了巡查发现的各类涉河涉湖问题件件有调查、有处理、有结果、有反馈,事事有回音、有落实。
--狠抓河湖"清四乱",力保河湖水系生态平衡。紧盯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坚持"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全县21条河道及支流、18座水库、65座涝池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28项,目前已清理整治28项;严格落实"县级河湖长每季度巡河一次、乡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查一次、村级河湖长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县河湖长办公室累计开展督查巡查2次、形成工作专报2期、下发通报2期,发现各类河湖问题333处,督促各乡镇完成整改210处,其余123处正在抓紧整改。结合"创卫日""建卫日"活动,定期清理整治水源地、水库、河道周边环境。截至目前,全县15个乡镇均已成立河湖管护队,累计清理各类涉河湖垃圾190处、55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