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中县紧跟中央和省市消费扶贫工作步伐,将消费扶贫作为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措施,紧盯贫困群众在生产、销售、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难点和堵点,着力构建"N+消费扶贫"模式,坚持"线上、线下"并行、"请进来、走出去"结合,帮助群众拓宽销售渠道,推动农产品融入市场,切实解决全县贫困地区增产不增收、质优价不优、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
--电商平台+消费扶贫。依托"互联网+"现代网络优势,积极搭建"电商+消费扶贫"平台,安排资金60万元资金对特色农畜产品进行加工包装,打造"湟中"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开发"湟中扶贫特色产品"标识二维码;在旅游景点、商场超市、游客集散中心等游客量大、商贸集中场所专门设立二维码标识,鼓励引导游客、居民通过扫描标识购买产品、推介乡村旅游景点促进消费。
--双帮结对+消费扶贫。鼓励引导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医院、学校食堂,在保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前提下,与所帮扶贫困村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定点采购贫困村生产的农产品、畜产品,通过长期定向认购、临时团购、订单式生产认购等方式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开展帮扶单位职工"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公益活动,发挥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产业指导员思路宽、人脉广、渠道多的优势,广泛推荐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助力消费扶贫。
--社会组织+消费扶贫。积极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脱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计划投资162万元对全县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进行奖补,支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收购贫困群众农畜特色产品,构建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辐射能力强的新型供需产销体系,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让贫困人口共享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将吸纳贫困劳动力情况作为政策扶持、认定扶贫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的重要参考依据。
--区域协作+消费扶贫。充分发挥部委帮扶和东西部协作优势,加快推进国家住建部消费扶贫湟中馆建设,借助国家住建部搭建的消费扶贫平台,促进全县特色农畜产品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模式。按照"湟中所需、栖霞所能"原则,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围绕我县特色牛羊肉、中藏药材、燕麦片、菜籽油等纯天然、无污染的高原农畜产品,建立"宁宁合作、宁产宁销"的东西协作产销机制,组织我县特色农产品定向直供栖霞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食堂,加快与栖霞区商贸流通企业、外贸企业等洽谈协作,搭建相互推介、展示平台,建立订单农业,安排资金35万元在南京租赁实体店,销售"湟中名优特产",不断拓宽湟中特色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特色旅游+消费扶贫。依托贫困地区自然生态、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资源禀赋,扶持建设一批设施齐全、特色突出的旅游精品景区,打造一批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精品旅游线路,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安排资金30万元鼓励商家在景区景点、游客集散中心开设"湟中特产"销售专区、专柜,让游客了解湟中特色、购买湟中特产,群众通过销售土特产、经营农家乐等形式实现增收。
--文化非遗+消费扶贫。依托河湟文化博物馆、青海藏文化馆和八瓣莲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中心等资源优势,通过非遗展示、宗教文化体验、推介销售农特产品,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依托"八瓣莲花"非遗传承体验中心,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民间工艺等技能培训,帮助"贫困户"向"非遗工艺技师"转变,实现掌握一门手艺、增加一份收入、脱贫一个家庭的效果。
--个性定制+消费扶贫。依托现有的农特产品基地、美丽乡村等资源禀赋,创新消费模式,以"我在湟中有块地""我在湟中有座院""体验农事"等消费价值理念,让爱心人士、城市人群订购贫困群众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体验农耕文化、了解农村生活,让贫困群众的产品有"可销售的渠道",让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有"可保证的品质"。充分发挥全县80个"励志爱心超市"作用,每个爱心超市落实补助资金1万元,按照"各取所需"的原则,通过"物品互换""你的物品我代销"等活动,吸纳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个性化购买贫困户闲置物品、特色农产品,实现贫困群众微心愿。
--推介展销+消费扶贫。组织农牧业龙头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南京农业嘉年华及全国农展会等大型农产品推介宣传活动,扩大湟中特色农产品在沿海一线消费市场的销售规模,助力脱贫攻坚。开展特色产品、精品旅游线路产品展示、推介展销、产销对接,集中展示推介我县菜籽油、青稞米、燕麦片、马铃薯等高原特色农产品和民俗文化手工艺品,推动消费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