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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湟中县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浏览:263次 时间:2019-12-02 来源:本站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是乡村振兴的重点、难点和突破点。《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基本现状

 

近年来,湟中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排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着力从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上打开突破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先后编制完成了《湟中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6-2030》《湟中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6-2030》,启动补短板工程建设。制定出台《湟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制定上新庄镇、田家寨镇、土门关乡等八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方案,并计划分年度逐批建设,以处理终端为中心、转运设施为连线、收集设施为支点的全覆盖网格体系逐步构建,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湟中县目前正常运营垃圾场两座,分别是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2003年建成投用,总库容量135万立方米、使用年限27年、日处理能力68吨)和多巴生活垃圾填埋场(2010年投用,总库容量104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5年、日处理能力45吨),辐射4个镇和1个街道、118个行政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1%。2018年,投资4078万元完成县城、多巴两座垃圾填埋场扩容改造工程。2019年,投资1349万元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25亿元启动建设田家寨、拦隆口、李家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湟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框架基本定型。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湟中县目前建有污水处理厂一座,为县城污水处理厂(2010年建成投用,2018年完成改造,日处理能力为1.2万吨,出水水质为一级 A 标准),建有小型污水处理站15座,在46个行政村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管网。2016年至2018年,累计投资6978万元实施了湟水河湟中段截污纳管、中水回用管网及14个行政村污水收集管网等工程,主城区污水处理率为87.2%,湟水河黑嘴桥断面稳定在Ⅲ类水质。2019年,投资约1.4亿元启动建设李家山(日处理能力2000吨)、拦隆口(日处理能力2500吨)、田家寨(日处理能力2500吨)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县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将达到87.5%。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利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将县城、多巴两座垃圾填埋场及县城污水处理厂委托给湟中县江源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等,对委托运营公司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价。结合地区实际,采取管网收集统一处理、湿地净化处理、自流处理等多方式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年均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保障生活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累计实施231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配发户外垃圾箱2.22万个、垃圾斗833个、垃圾车249辆、三轮清洁车31辆、垃圾转运站4座,各镇村均配备了相对固定的保洁队伍,农村生活垃圾初步实现了定点存放、及时转运目标,初步形成"户收集、村收运、镇处理"的生活垃圾三级处置体系。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湟中县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湟中县目前尚有11个乡镇、262个村生活垃圾仍以简易填埋为主,没有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占全县行政村的68.95%;149个村未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占全县行政村的39.2%。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覆盖率仅为20%,大部分村庄生活污水以自流粗放排放为主,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仍是当前农村基础设施中最大的短板。

项目建设资金匮乏。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设施的维护、人员劳务费用等多个方面,资金需求量大且逐年递增。湟中县级自有财力困难,日常运转所需资金以中央、省、市下拨资金为主,加上融资条件的越来越严,县本级财政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加大投入方面力不从心,镇、村自行建设、运转、维护处理设施经费更无从可谈。

项目用地矛盾突出。湟中县虽地域广、沟壑多,但受西宁城区和地区城镇发展用地占补平衡等因素影响,县域土地性质以基本农田、林地、草地为主,用地变更手续复杂、难度大,项目要求高、标准严,致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项目用地选址极为困难,相关项目迟迟无法落地,建设步伐滞缓。

处理工艺适宜度底。湟中县村庄分布点多、线长、面广,受高原、山地地形影响,集中统一处理模式建设规模大、成本高,单独处理工艺易受温差、气压、日照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达不到预期效果,项目技术"卡脖子"现象突出,致使项目落地困难。

 

思考和建议

 

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不仅是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更是守初心、担使命的有力抓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紧抓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湟中县撤县设区的有利时机,坚持规划引领、综合施策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强化基础建设,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家园奠定坚实基础。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坚持"优先保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制度,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坚决执行"多规合一"要求,融合生态红线、水源地保护、林地保护等各领域专项规划,精心编制县域国土空间规划,设立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专篇,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契机,提前筹备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土地性质调整工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有力的土地支撑。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置水平的关键。要分年分批实施14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38座生活垃圾中转站以及重点区域污水管网项目,努力实现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乡镇"全覆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行政村"全覆盖",污水管网重点区域"全覆盖"。依托住建部定点帮扶、南京栖霞区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平台,主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汲取成功经验,引进垃圾无害化焚烧、生物处理、混合碳源添加等适宜技术,着力提升本地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水平。着重考虑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列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加快西纳川水库建设,利用好引大济湟、引黄济宁工程,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用水需求。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争取上级下拨资金、整合本级财政资金、吸引社会参与资金、鼓励群众自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四)试行综合利用措施。遵循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的理念,最大程度的将农村生活垃圾变为循环利用资源,实现废物利用最大化,从源头上防止垃圾对环境的破坏和对生态的污染。如:在畜禽养殖业中,变"散养"为"集中养殖",取消户散养,以村为单位搞中型养殖,以镇为单位搞大型养殖,村民可入股分红,也可通过"包棚""包禽畜"方式养殖,着力解决散养引发的环境污染矛盾等问题;加强集中养殖区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蔬菜种植、饲草种植、培植林地等,采取化肥减量措施,培育生态农业品牌,使畜禽粪便变废为宝,延伸农畜产业链。

(五)健全收处运行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制定适当的补贴政策,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加快推广分类回收,从而降低无用垃圾总量和体积,减少垃圾转运中耗费的人力和物力,减少相关部门清运和处理垃圾的负担,延长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寿命,着力实现"长久"目标。探索村级生活垃圾和污水有偿处理机制,制定符合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正常运营。

(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网络自媒体,加强环保政策和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制定适宜的"奖、罚"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等活动,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主动投入到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让改善居住环境成为日常生活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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