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中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决策部署要求,以加快创新中国成立家级健康促进县为目标,以"四个突出"为着力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力度,有效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突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我县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全县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确保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出台《湟中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20年春季湟中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县财政每年安排食品药品监管经费、食品安全抽检资金等专项经费110余万元,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
--突出部门联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围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食堂、学校及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不间断开展执法检查,确保食品源头安全。截至目前,抽检食品10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检查商场超市、餐饮单位585家次,清理猪肉流动商贩16户,对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不规范的5家猪肉产品销售点和3家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46家次,校园周边食品店310家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156家次;检查养老机构食堂40家。
--突出民生工程,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结合全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湟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健康湟中工作方案》,以"三减三健"为目标,以第一批 "绿色餐厅"为样板,按照"绿色餐厅"创建标准开展"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建设工作,积极打造 "绿色餐厅" 4家。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对全县食品经营单位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截至目前,已对全县40%的食品经营户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认真开展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及店外公示工作,完成200家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估工作。
--突出重点环节,抓好食品药品监管。抓实抓细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出动检查执法人员4610人次,车辆1100台次,检查辖区内专业市场45家次、大中型超市542家次、食品店19923家次、各类餐饮9600家次、药品经营企业及诊所2402家次,指导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活禽家畜交易贩卖及私屠乱宰开展不间断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0系列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3家,医疗机构7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08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
--突出舆论引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和"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知识手册6000余册;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4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部分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药品零售企业600余人进行了培训;利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通过微信视频、宣传图、"展览柜"等多种渠道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