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清河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治水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区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及河长制湖长制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河湖长职责、巡河要求和频次,全区575名河湖长认真履责,累计开展信息化巡河湖7716次。定期通报河湖长巡河情况,通过"专报""督办""交办""整改通报"等形式将问题压实到各乡镇、各村组和河湖长,建立问题督办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见效。
--推进项目建设。投资1205.5万元实施维新河下游未治理段防汛应急工程,治理河道3.2公里;投资4500万元实施烟刚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甘河滩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坡耕地综合治理上新庄上五庄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8平方公里,进一步改善全区河湖生态环境。
--加强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涉河违法建设项目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督察-整改-通报-销号"的闭环式管理链条。截至目前,区河湖长办公室累计开展督查巡查2次、形成工作专报2期、下发通报2期,督促各乡镇完成整改193处,做到了巡查发现的各类涉河湖问题有调查、有处理、有结果。
--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全区36条河道及支流、12座水库、71座涝池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全面排查摸底,共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4项,整改率100%,有效遏制河湖"四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