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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区多举措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浏览:899次 时间:2021-11-02 来源:本站

今年以来,湟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主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乡村振兴根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及时挂牌成立湟中区乡村振兴局。严格实行乡村振兴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牵头抓总。继续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区级包保领导包保乡镇的领导体系和各部门协同合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加强。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会、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重点工作。制定出台《湟中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机制、工作队伍、帮扶协作、规划项目衔接。向162个脱贫村、易地搬迁村和乡村振兴示范重点村选派481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强化统筹推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全区2.76万脱贫人口实施动态监测、定期检查和"回头看",通过危旧房改造、医疗保障、教育帮扶、转移就业、低保兜底等措施逐步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全区262户、837人重点监测对象中,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213户、718人,风险消除率达85.78%。二是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全面实施15年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贫困学生资助金2334万元,惠及学生3.52万人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对3.6万余名脱贫户、特困户等落实资助参保金1000余万元,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工作全面完成。认真执行住房安全保障长效管理和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大力实施人饮维修养护、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三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实施田家寨、土门关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建立《湟中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户后续产业就业台账》,组织有劳力的搬迁户外出务工605人,占有劳动力家庭人口的52.3%。四是强化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清查盘点脱贫攻坚期形成的扶贫资产,2013年以来全区扶贫系统项目资金总规模达15.85亿元,形成资产10.99亿元,资产率达69.39%,确权资产规模7.58亿元,确权进度68.9%。

--围绕重点环节,全面推动衔接工作。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储备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等五大类项目39项,涉及总资金3.11亿元。统筹衔接资金2.13亿元,争取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4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实施土门关民宿发展、田家寨镇人饮管网提升工程等项目。二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围绕"扩大总量、提升档次"的要求,投资1.08亿元实施苏尔吉村乡村旅游示范、阳坡村手工艺品传习中心等一批产业发展项目。积极投身全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实践,聚力建设卡阳、葱湾等乡村旅游示范村,乡村旅游带动效应有效提升。三是加大稳岗就业力度。培训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314人次,就业1.16万人。围绕林草管护、河道治理、光伏扶贫等领域,面向监测对象、残疾人等群体开发公益性岗位,2900余脱贫人口在公益岗位上就业。四是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点放在基础上、"里子"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管网27公里,实施3个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推动乡村道路建设,"四好农村路"发展成果不断巩固,乡村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拓宽消费帮扶渠道。大力开展消费帮扶,投资500万元在南京建设河湟文化非遗手工艺品展销中心,投入200万元实施湟中区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物流补贴项目,全区消费帮扶额达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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