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湟中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荣,副主任田灵豹、绽永刚、青林、白民杰,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知博,区人民法院院长徐卫国,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喇生斌,区监察委员会、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向本次会议作履职情况报告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各工作委员会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及相关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
会议审查并批准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调整部分指标建议的报告、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及民生实事项目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安排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并相应调整预算的报告、关于湟中区2023年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会议进行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评议,部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大会作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会议补选了湟中区出席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专项工作报告、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