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79 时间:2024-09-18 来源: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
索引号
fzzf/2024-8554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9-18
效力状态
有效
文 号
名 称
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部署,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创新,积极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我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一次、二次、三次会议精神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不断坚定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司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举措。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动党委依法执政,全力支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一是结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学习强国、信仰的力量学习APP、法宣在线网、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认真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认真深入学习《宪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提高班子成员依纪依法决策、依纪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工作的水平。二是建立完善决策机制,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咨询制度、党代表参与区委决策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推动区委议事决策更加规范科学。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目标考核、“三述两评”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见效。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培育,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突出目标导向,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水平

坚持把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政策规定,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继续实施《西宁市湟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制定《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各项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分解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持续完善政府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大力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对政府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指导编制全区各部门权责清单,2020年全区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共3762项。严格落实《西宁市湟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制定出台《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政府法律顾问5名并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目前我区16个乡镇街道、20个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构建区、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选派65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区39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了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融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全力打造企业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只登“一张网”、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截至目前,网上办事大厅累计办理事务4400件。严格落实《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异议审查、“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累计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1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一般文件3件、合作协议1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全面清理工作1次。

三、创新执法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量成色

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内在要求,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持续改进执法方式,切实把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的报名、培训及考试工作,2020年度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人员21人。二是聘请第三方对12家有行政处罚权的执法单位自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随机抽查111册,提出整改意见5类72条,并进行了通报整改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继续贯彻落实《西宁市湟中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1次;在全区范围内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次,155人参加。强化社会治安管控,共检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60家,整治3家;查处赌博行政案件46起,行政拘留49人,罚款131人次,行政拘留罚款并罚51人次;开展禁毒行动,抓获吸毒人员18人,破获涉毒刑事案件2起涉案2人,全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率达99.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程序,围绕新土地管理法,利用“4.25”“6.25”等时间节点和重要节日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同时以“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等为契机,累计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100余次,对发现的35起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收缴入库行政罚没款34.19万元,依法拆除非法建筑及清理地上附着物4.94万平方米。通过多方位、多层面延伸监管触角,确保了苗头性、倾向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强化道路运输自查整治,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全年共查扣非法营运车19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员培训案件1起,超限运输车12辆,涉路案件8起。加大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力度,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起,处罚金额17万元。妥善查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33件,反馈率达到100%。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开展塔尔寺景区“黑导游”专项整治行等行动,文化旅游环境大有改善。严格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共查处哄抬价格、无照经营等违法案件9起,涉案价值3.25万元,罚没款37.99万元,没收违法物品价值2.264万元,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强化法治支撑,依法调处纠纷,持续巩固基层社会治理成果

坚持把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全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一是积极贯彻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区396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综治、妇女等组织,截至目前,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717件,调解成功680件,调处成功率95%以上,涉及调解金额257.95万元。二是不断完善仲裁案件办理制度,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完成劳动合同备案2.45万件,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02件,涉案金额1507.58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案件12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和土地纠纷。三是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建立“大调解”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有效衔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四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截至目前,共办理政府部门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案件7件,做到全部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五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214号),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严格落实《西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已审结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0%。六是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法治讲座和宣传720余场次;组织35名新提任科级干部参加考试;参与“法宣在线”竞答活动16次,参考率达95%以上。在“湟中普法”平台发布法治信息650余条。发放《民法典》等普法书籍6万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在田家寨下洛麻等地建成5处法治文化宣传栏。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法治示范学校、尊法学法守法寺观教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学习教育还不够全面系统,个别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能力仍有欠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水平及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六、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措施与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创新法治思维,切实以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发挥法治在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湟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坚持法治思维。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课程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宪法法律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持续扫黑除恶。加强各政法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继续深入细致走访调查摸排,加强信息沟通,开展“六清行动”,推进行业治理。树立长期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四是提升执法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督查等重点活动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合法行政,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打造阳光法治政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五是健全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机制。主动接受区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六是严格考核检查。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多指导,年底有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履行行政职能。七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选拔录用,不断吸收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工作队伍,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与任用,发挥老干部“传帮带”作用,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