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湟中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感恩奋进、拼搏赶超,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更高水平建设法治湟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发力推进。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传达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动党委依法执政,全力支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二是下发《西宁市湟中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各项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分解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定期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三是区委中心学习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宪法学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举办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班、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等培训,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企业、群众办理的事项进一步梳理,整合、重组形成30项“一件事”套餐,联合承办单位涉及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初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套餐转变,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二是按照青海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标准规范,在全区开展认领录入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分阶段完成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依职权类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录入工作,已编制完成实施清单3900余条,审核实施清单6400余条。三是对有特殊情况办事群众提供预约办理、代办帮办、延时服务,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及残疾人、老年人绿色通道,开展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特色服务,严格落实窗口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多措并举,大力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及满意度。四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区综合政务服务大厅、部门自设政务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引导企业、群众运用评价器、评价二维码、评价表单等形式参与政务服务评价,累计采集“好差评”评价数据13.45万条。五是梳理编制“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运用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模式,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办事大厅、残联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专窗,已实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40余项。六是运用青海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及“青松办”手机APP,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深入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可在线办理事项194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5%。七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梳理证明事项共76项,其中推行告知承诺制共13项,并在区政府网站统一公示,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八是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公开程度,区政府网站上传信息658条,区长信箱留言101封,答复率100%,网站访问总量达130.53万人次。
三、严格决策程序,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二是制定出台《湟中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聘请政府法律顾问5名,我区16个乡镇街道、20个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乡镇全覆盖。积极构建区、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选派35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区39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了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实施。三是严格落实《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完成文件合法性审核17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6件,一般文件合法性审核10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和新《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
四、创新执法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贯彻落实《湟中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的报名、培训及考试工作,2021年累计换发证件256人次,新申领执法证件56人次。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全区13家有行政处罚案卷的执法部门进行案卷评查,本年度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34件,举办案卷评查分析专题培训会2次,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00人参加培训。四是推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审查备案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110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五是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通过查禁“黄、赌、毒” “防除降保”、“大排查、大管控、大收戒” “交通大整治”等专项活动,开展整治特种行业、取缔邪教组织、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打击食品药品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六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召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建立“一单两库”,编制完成抽查事项清单共279项,抽查人员名录库纳入351人,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五、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印发《西宁市湟中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办结1件,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及时在网上公开,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西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1年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8件,已办结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不断完善仲裁案件办理制度,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完成劳动合同备案32670件,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76件,涉案金额1085.25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案件3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和土地纠纷。四是积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分流对接,促进调解、诉讼等有机衔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防控,接受移送委托案件218件,调解218件、调解成功率100%,其中接受法院移送委托案件217件,接受信访部分移送委托案件1件,无“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五是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地方公共服务发展和法治建设,湟中公共法律服务手机APP平台通过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其他途径宣传推介,目前注册使用人数达134488人次,网上申请法律援助396人次,网上申请公证51人次。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06件、办结152件,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20件、办结363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8.51万元。六是发挥普法微信平台作用,将日常法治宣传、公民常用法律法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新闻、普法课堂、普法动态、普法微传播、法治故事等方式发布到微信公众平台上,截止目前“湟中普法”微信平台共发普法信息690余条,被省市长安网采用19条、省司法行政网采用96条、今日头条采纳282条,受到了上级部门一致好评。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法治学习教育还不够全面系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能力仍有欠缺。二是基层部门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不能满足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七、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措施与安排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坚持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提升执法水平。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律专业人才的选拔录用,不断吸收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工作队伍,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与任用,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