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湟中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以及《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东西部协作项目实施安排,由湟中区卫生健康局编制了《湟中区东西部协作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 日至6月26日)十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来电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西宁市湟中区乡村振兴局、湟中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监督电话:0971-2232391(乡村振兴局) 0971-2233710(湟中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邮箱: hzhfpb2232391#163.com(#替换为@)
监督通讯地址:湟中区鲁沙尔镇通宁路9号
湟中区东西部协作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pdf 湟中区东西部协作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