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的来信: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和平苑小区商铺的经营者,我现在反应一个情况,小区物业已经收取了我们的物业费,现在城管局的又来收取卫生费,因为物业费里包括卫生费,现在再次收费,是不是就造成了多次收费,现在城管局光收取商铺的卫生费,为什么不收取整个小区住户的卫生费呢,同在一个小区,同样交的物业费,为什么我们商铺就多交钱呢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情况属实。
二、处理结果
和平苑的小区的物业已经正常缴纳了该小区卫生费中,并不包括沿街商铺内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和《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我中队收费人员依法依规收取商铺的垃圾处理费。
鲁沙尔镇政府
202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