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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农村宅基地安排规划》的答复
来信时间:2023-07-09 16:42:52 回复时间:2023-07-14 00:00:00

网友的来信:

  尊敬的区委领导:

    您好!我是湟中区大才乡下后沟村的一位村民,在党的领导战略方针下,人民生活也是蒸蒸日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惠农政策不断完善,我们也是一直享受着党的惠农政策,学习着党的领导方针!

    本人想向上级领导咨询一下,1:今年是否对我村有危房改造项目?2:危房改造项目是不是惠及村里的每一位低收入家庭?本人家庭人口多(三代人,8口人),一家人一直在一个户头,家里就靠弟兄两个单凭打零工,维持现状,弟兄二人都已成家,都有各自的家庭,经济独立,去年经村委会申请过一次宅基地,也一直至今没有消息,本人通过此平台再次上级领导咨询一下,3:我的家庭生活状况是否可以分配宅基地?我的家人人口多,只在一个户口本上,办事多有不便,4:按照要求是否可以重新分户?

    本人带着以上疑惑,在此向上级区委领导提出疑问,希望区委领导能够抽出宝贵时间,能够心系于民,为民解忧,解决本人当下问题,望领导能够深思熟虑,提出好的领导方针宝贵意见!

    望领导能给予明确方向和指导思想,本人以此为盼!

                              2023.7.9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经调查核实,反映人为下后沟村村民马小龙,家庭人口8人,父母和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已成家,一个户口本,居住在一个院中,目前家中正在修建住房,本人只向村干部咨询过危房补助和申请宅基地的事,并没有进一步到乡政府咨询相关事情。

相关政策一: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涅中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方案》的通知(湟政办[2022]103号)规定,重点完成城乡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户和符合政策要求的动态新增低收入群体危房户及未达到抗震诛防要求的农户。其中,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户家庭以及其他脱贫户分类建档实施,对历年已享受过住房政策但因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再次受损的房屋可再次列入补助范围。

相关政策二:西宁市涅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湟政办[2021]133号)规定,一是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二是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上报乡政府,三是乡政府审批,首先对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联审,再由乡镇对联审通过的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最后由上级相关部门到场钉桩放线,农户才能动工修建,四是乡政府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农户可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及其他规定材料,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处理结果

1、危旧房补助政策只针对“六类”重点人群众,一般户没有危旧房补助政策,马小龙家为一般户,不符合享受危旧房政策补助的要求。

2、如果马小龙家符合宅基申请条件,请本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流程进行申请,乡政府会根据规定给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