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湟中县公安局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2016年度部门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单户1个,行政单位汇总录入1户, 属县级预算单位,与上年一样,没有变动。
(二)人员构成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年末编制机构数1个,编制数250人,财政供养实有人数218人,与上年同期增加17人,新招录的公务员;退休人员38人,与上年同期增加2人,病故1人,遗属21人,与上年同期不变。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湟中县公安局2016年度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审判庭、法庭维修维护费及法庭运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2016湟中县人民法院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745.6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8.7万元,增长29.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工资调增,由于新录用公务员使得公务费也增加。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5.68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745.68万元,比上年增加1108.7万元,增长29.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工资调增,由于新录用公务员使得公务费也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885.2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537.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47.27万元;2、项目支出860.44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448.84万元,其他支出411.6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共安全支出2915.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25。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29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05。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公安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包括公安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办案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安局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费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湟中县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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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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