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2016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数6人,其他人员4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政府财政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494.88万元,比上年减少573.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核减了部分全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88万元,工会经费专项补助收入324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494.88万元,比上年减少573.33万元,预算中核减了部分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494.8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31.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3.74万元,其中工会经费财政划拨支出32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74万元(其中工会经费财政划拨支出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9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县总工会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县财政给县总工会预算2016年拨付的资金。本部门未其他收入和资金结余,也无项目收支经济业务。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县总工会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县总工会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县总工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县总工会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县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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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表.xls
6df8f018f63fb079c6343ccf73819850.xls (19.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