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湟政办〔2016〕80号及《中共西宁市委办公厅、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湟中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5〕36号,设立湟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管、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3)、依法行使综合监管职权。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事故查处和追究落实情况。
(4)、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6)、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7)、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职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织积极协助参与较大事故调查;负责一般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9)、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综合管理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构成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一致,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单位。
人员情况
根据湟办发〔2016〕1号文件机构改制精神,《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湟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湟政办〔2016〕80号,设立湟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编制人数13人: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安监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名。实有编内在职人数16人,退休人数22人,其他遗属人员2人。(2016年12月底移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退休20人,遗属2人)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湟中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安监执法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安全经费、安全生产经费、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04.59万元,比上年减少94.93万元,减少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2016年预算基础上经费拨款收入减少94.93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59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04.59万元,比上年减少94.93万元,减少31%,减少主要原因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
1、基本支出214.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9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19万元。
2、项目支出89.87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类项目89.8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60.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8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59万元,是指通过预算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为保障本单位运转的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经费拨款收入264.59万元,罚没收入40万元。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26.89万元,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60.62万元,指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及安全监管监察专项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7.08万元,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3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14.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万元;项目支出89.87万元.
四、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表8)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项目支出89.87万元,用于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其中,安全经费45万元,安全生产经费40万元,业务费4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指上年项目资金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02(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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