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我县是国家确定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面广、 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每年国家安排的扶贫项目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扶贫办主要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化扶贫、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项目实施工作,搞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做好农牧区低保户与与扶贫开发政策这"两项制度"衔接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差额补助事业单位0个,定额补助事业单位0个)
(三)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7人,参公事业编制0个,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数26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1人,退职(役)人数0人,其他人员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湟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361.95万元,比上年增加201.8万元,增长1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新增脱贫攻坚项目资金27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72.5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39万元。
人员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1.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中教育收费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下级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1361.95万元,比上年增加201.8万元,增长1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项目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72.5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39万元,专项支出增加27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96.9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69.8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12万元;2、项目支出1065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0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5、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6、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3万元,国土资源气象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316.7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2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指上年项目资金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02(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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