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交通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浏览:954 时间:2017-04-06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其他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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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zxx/2017-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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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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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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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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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交通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我局参加部门预算的单位共计8个,其中包括:行政单位(湟中县交通运输局)1个,事业单位7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县甘河滩公路养护队、县拦隆公路养护队、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县李家山公路养护队、县小南川公路养护队、县公路路政管理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等)。

(二)人员情况

我局现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68人,其中:行政编制是7个,行政实有在职人数5人、行政退休人员5人;事业编制人数合计 224人,实有在职人员202人,退休人员50人,抚养遗属1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交通运输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执行公路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乡客运设施规划和管理。

3、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4、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融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县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申报工作。

5、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协调公路、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代建支持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6、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负责城乡客运行业管理工作;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协调做好县内公交线路、场站、站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出租汽车管理,依法规范出租客运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9、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宣传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路路政管理所:

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公路行政执法、维护公路产路权、公路巡查、公路命名编号管理、超限运输管理。

公路运输管理所:

1、负责全县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道路货物运输管理;

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客运车辆管理、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客运经营管理、客运标志牌管理;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5、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

6、对管辖区域内的停车场,实施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承担全县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况、交通量调查统计、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及公路养护科技进步发展规划编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四个公路养护队:负责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和路面病害整治及修补工作,全县共计养护里程为1830.773公里(含乡道、村道),为全县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共计8个。分别是交通运输局机关本级以及公路运输管理所、公路路政管理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甘河滩公路养护队、拦隆公路养护队、李家山公路养护队和小南川公路养护队等7个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本单位预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合计202人,其中:交通运输局5人、公路运输管理所61人、公路路政管理所39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19人、甘河滩公路养护队28人、拦隆公路养护队20人、李家山公路养护队13人、小南川公路养护队17人,退休人员共计55人,其中行政退休5人。其它抚养人员(遗属)11人。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8个,单位基本性质交通运输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其它下属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本行政机关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本单位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本单位行政管理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891.89万元。比上年减少390.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收入较上年减少,退休人员不做预算编制。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19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891.89万元,比上年减少390.19万元,减少11.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2031.6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903.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04万元;2、项目支出860.2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交通运输支出264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8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5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8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68.16万元。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交通运输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过预算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为保障本单位运转的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交通运输支出是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交通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公路养护、公路运输及路政管理、公路建设、公共交通运营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本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交通运输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交通运输局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指上年项目资金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02(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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