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浏览:164 时间:2017-04-06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其他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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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czxx/2017-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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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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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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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3、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办法;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负责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负责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妇幼卫生和生殖健康专项技术的实施。

5、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对重大社会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疫病的发生、蔓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6、负责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8、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9、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10、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青海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11、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负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13、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开展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负责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医学卫生方面的合作交流工作。

15、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中藏医药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6、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7、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所属单位

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行政单位1个,下属全额事业单位19个,差额事业单位4个。

(三)人员构成

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19人,实有在职人数899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330人,遗属人数50人,其他人员0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卫生计生经费、向社会力量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等支出。

(一)收入情况

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29381.45万元,比上年增加3831.34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职工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6906.93万元,比上年增加3831.34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职工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6020.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745.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4.93万元。2、项目支出20886.6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09.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4.6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112.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5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40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湟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卫生计生经费、向社会力量购买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等预算安排。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指上年项目资金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02(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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