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湟中县人民武装部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4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
2.负责民兵预备役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和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3.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4.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专武干部和民兵预备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配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完成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参加物质、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兵员的征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优抚工作。
7.负责拟制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8.负责动员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支前。
9.组织指挥民兵坚持就地作战和配合部队作战,担负战场勤务和巩固后方任务。
10.完成上级军事和旗县(市、区)党委、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湟中县人民武装部部门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11.28万元,比上年增加6.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28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111.28万元,比上年增加6.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76.7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9.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65万元;2、项目支出34.55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4.5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国防支出3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5万元,其他支出65.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6万元。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本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指上年项目资金结余。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3(款)02(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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