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应急管理、教育、水利、林草、市政运行方面的工作。统筹协调乡镇工作。
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武装部、区工商联、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