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湟中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留部分及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湟政〔2022〕112号)、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西宁市湟中区群加藏族乡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湟农〔2022〕101号)、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西宁市湟中区群加乡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宁农〔2022〕124号)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群加藏族乡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安排部署,我乡投资3453.61万元实施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项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就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公示,详见《西宁市湟中区群加藏族乡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8月5日)七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来电向西宁市湟中区群加藏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2239952
地 址:西宁市湟中区群加藏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西宁市湟中区群加藏族乡梅花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