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湟中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紧盯西宁评议“十差”工作整改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向纵深推进、向精准落实、向实处见效。不断提升“菜篮子”“果盘子”安全治理能力,持续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以制度建设为立足点,强化组织保障能力。充分发挥食药安委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将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等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区委统一督查计划,全力压紧成员单位监管责任,持续用好“食安督”平台作用,配备配齐兼职安全监督员,有效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全区613名党员领导干部分级分类牵头3935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保责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100%。
——以专项执法为着力点,保持高压严管严控。健全完善检查、抽检和执法联动工作程序,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常态化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各类食药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督导,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推动源头管控、全程严管。近六年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86件,药品安全违法案件1件,化妆品安全违法案件4件,医疗器械安全违法案件1件,罚没款10余万元,食品类刑事案件1件,有力提升食品药品案件查处质效,连续多年保持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率。
——以氛围营造为结合点,提升共建共治水平。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开展科普教育,通过政策宣传、法律咨询、解答疑惑等方式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在湟中融媒、区政府官网等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20余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4期、告诫函1条、食品抽检结果信息1期,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优化“12315”市场监管热线,拓宽投诉举报渠道,1-5月受理投诉举报535件,已办结461件,挽回经济损失6.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