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实现草原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基本草原进行变更调整,现将变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调整范围:湟中区上新庄镇政府牧场基本草原面积予以变更调整。
二、变更调整面积:我区草原总面积259.07万亩,其中基本草原194.56万亩。需调整基本草原面积0.01383万亩,调整后草原总面积为259.05617万亩,其中基本草原调整后面积为194.54617万亩,调整面积占基本草原万分之一。
三、基本草原变更调整后,调整为非基本草原,受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变更用途,确需占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主管部门审批。
特此公告
附件: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西宁市湟中区小马鸡沟水库建设区基本草原进行划定变更调整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