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湟中区居民收支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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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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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湟中区居民收支情况分析报告

"十三五"期间,湟中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质量效益持续提升,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实现了由县到区的转变和跨越,湟中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收支变化日新月异。

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让城乡居民更有获得感

(一)鼓起居民钱袋子。

"十三五"以来,随着全区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161元,较2015年的12069元累计增加7092元,是2015年的1.58倍,累计增长58.8%,年均增长9.22%。随着收入增加,城乡居民家庭财产和存款不断增长,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48.9亿元,比2015年末增加45.6亿元、年均增长7.6%,湟中区城乡居民的钱袋子鼓起来了。

 

 

(二)摆脱贫困泥潭子。

"十三五"时期,湟中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推进,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围绕落实"六个精准"和"八个一批",建立了"五纵九横"攻坚体系,举全区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居民收入不断提升,5年以来,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8249元,累计增加4406元,2020年达到12655元,累计增长53.4%,年均增长8.9%。同时,2020年全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10年的3.27倍,超额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实现国内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任务。全区2.8万农村贫困居民、156个贫困村一个都不掉队,全部摆脱贫困泥潭。

(三)打开致富新路子。

2015年,湟中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3305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249元,城镇是农村的2.8倍;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3691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2655元,城镇是农村的2.6倍,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差逐步减小。五年来,全区农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为8.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1%,城镇增速低于农村,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十三五"时期,湟中区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核心,持续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坚持发展特色农业、生态畜牧为主的支柱产业,重点培养龙头企业,农业发展逐步向规模化、基地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2020年,全区农林牧业总产值达48.3亿元、增长5.1%,是2015年的1.5倍,年均增长5.3%,现代农业发展态势良好,农业经济不断加快,打开了农村居民创收致富的新路子。

 

二、四项收入不断优化,让城乡居民心中有保障

(一)工资性收入是主阵地。

"十三五"时期,湟中区始终以"保民生、稳就业"为目标,以转移就业脱贫攻坚为中心,以创业创新为重点,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常态化,累计转移就业劳动力83.05万人次、实现劳务性收入51.08亿元,全区工资性收入由2015年人均7005元增涨至2020年人均13809元,年均增长13.42%,实现工资性收入翻番。五年以来,工资性收入对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平均贡献率为66.4%,务工环境不断改善,工资性收入仍是城乡居民挣钱的主要阵地。

(二)经营性收入有新活力。

"十三五"期间,湟中区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稳中有升,年均增长1.2%,释放出了新的活力。一是湟中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十三五"以来,湟中积极对接西宁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发展目标,以旅游业改革创新发展为动力,优化旅游发展格局,壮大旅游产业基础,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和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2020年,全区实现旅游总收入15.7亿元,较2015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6.3%,"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旅游总收入98.3亿元,极大的惠及了本地自营者。二是一产经营多样发展,湟中区农牧业自营由传统的自产自用模式逐步发展为重点企业为牵头、特色农业为支柱、合作经营为主体的新型农业,为农民经营致富开创了新模式。

(三)财产性收入添锦上花。

"十三五"期间,湟中区撤县改区、多巴新城建设等发展迅速,城市价值不断提升,房屋租赁价格不断攀升;居民理财观念随着收入的日益增强,购买股票、基金、保险等成为城乡居民理财新时尚;农村土地流转价格随着产业升级和连片种植的兴起逐年上涨,多项因素拉动居民财产收入稳步提升,全区人均财产性收入由2015年的480元增长至2020年的1262元,年均增长7.35%,为可支配收入增长锦上添花。

(四)转移性收入能兜住底。

"十三五"时期,湟中区始终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持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城乡居民养老金、高龄补助、大病报销比例等逐年提高,脱贫攻坚一个也不落下,民生领域年投入占到财政总支出的80%以上,五年来,全区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累计增长494元,年均增长率2.45%,为民生福祉提供了兜底保障。

三、生活消费日新月异,让城乡居民奔赴新生活

(一)消费升级,衣食住行不发愁。

"十三五"时期,湟中区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生活水平持续提高。2020年,全区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117.9元,较2015年的9798.7元增加4319.2元,累计增长44%,年均增长7.3%。其中,衣、食、住、行等四类基本消费在2015年为人均871元、2993元、1901元以及980元,合计6745元,占消费总支出的68.8%;到了2020年分别上涨为人均消费支出965元、3646元、2881元以及1956元,合计9448元,占消费总支出的66%。五年来,人均生活基本消费增加2703元,累计增长27.5%,占比下降了2.8个百分点,这说明,城乡居民生活改善客观,消费提升明显,居民在衣食住行等基本消费上不再发愁。

 

(二)观念转变,重视体验会享受。

"十三五"期间,随着收入的提高,居民的消费观念由原来的生存型、必需型消费向体验型、享受型消费持续转变。2020年,湟中区每百户拥有汽车、电视机、冰箱、洗衣机、计算机(电脑)、照相机以及高档乐器的数量分别为55台、100台、100台、100台、50台、9架以及9件,三大件电器已实现户均1台。此外,五年来,文化娱乐消费和通信消费也累计增长8.7和33%。互联网的普及和商品经济的促进下,城乡居民在消费时更加注重体验,追求享受,提升生活品质。

(三)生活美好,健康和未来都有。

"十三五"时期,湟中区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深入推进区级公立医院改革,乡、村两级卫生院(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区域就诊率达21%;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1768元,比2015年的人均911元,增长了857元,累计增长94%,有病就看,没病预防,积极锻炼成为居民健康消费新理念。全区持续关注学生教育,累计投资10亿元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各类学校120所,其中6所学校顺利搬迁,学校成了农村最美的建筑;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支出1104元,比2015年的人均638元,增长了466元,累计增长73%,重视教育、提高修养、投资未来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湟中居民认可,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的理念在人们心里扎根。

四、高屋建瓴勠力奋进,让城乡居民憧憬"十四五"

(一)不断强化思想建设,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十四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因此要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作为奋斗的方向,不断强化自身思想建设、持续提高理论水平,补足精神之盖,打牢思想之基,立足本职岗位,转变作风,提升服务,切实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提高可支配收入作为目标,以提升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作为要求,努力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理论,也是"十四五"期间重要的战略部署。湟中区实现乡村振兴,一是要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发展蔬菜大棚种植业和肉羊、牦牛等特色养殖业。二是要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经营主体为自营户发展生产经营项目提供资金、技术支持、产销服务等。三是要加强本地企业扶持力度,引导劳动力本地就业,杜绝农民工欠薪,优化本地务工环境。多措并举,让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挣到钱。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基建,强化乡风建设,优化农村人居环境,让居民愿意来到农村、留在农村、扎根农村,从而缓解城市就业压力,解决城市内卷、高房价等难题,间接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三)持续完善社会保障,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教育上,全面落实适龄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对乡村教师待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医疗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大病报销比例,落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针对大病、长期慢性病及地方病的农村人口,实施分类分批救治。养老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加强社区平台、社工、义工志愿者等资源整合,通过创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等机制、延伸养老机构社区服务。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老有所养、幼有所教、病有所医,让居民没有后顾之忧,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