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湟中县纪委《关于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风清气正,2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召开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和安全维稳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春节期间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春节期间严格履行"八个严禁"、加强值班值守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违反"八个严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将严肃处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春节期间一定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层层带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会议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求全体干部在节日期间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春节期间一定要严格履行"八个严禁",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春节期间局领导以不打招呼和电话督导的形式对局机关及各司法所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廉洁意识、公车封存、应急措施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基层司法所值班安排表与报送局机关的值班表相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值班交接情况做到了有登记、情况明。公务用车按照规定停放在镇政府大院,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发生。对紧急事项立即向局机关报备,未发现脱岗、漏岗问题存在,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稳定。
三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要求各司法所对全县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监控平台管理进行督查,对系统报警情况没有及时处理的司法所,在我局工作群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司法所在春节期间管理好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稳定。
四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事件,第一时间向辖区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和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县司法局执法执纪检查组在春节期间对各司法所的排查情况进行了督查,未发现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