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县住建局在县党政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李超主持,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在建建筑工
程建设、监理、施工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王玉德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启光同志宣读了《湟中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住建局副局长仲云根据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做了动员部署。
王玉德副县长就全县建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的呈现相对稳定、趋于健康的运行态势。但是,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理性正视当前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二是点面结合,全面各乡镇(街道)、部门、行业主管单位要立即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安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县各在建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强化执法,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县住建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特别是未办理安全报监、无证施工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和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包庇纵容。四是加强巡查,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县住建局、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的层级管理,全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的自查、监理单位检查及监督机构督查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施工行为,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
最后,李超副县长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出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11月8日,市安委会专门召开动员会进行了专项安排,充分说明了此次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坚持责任到工地、责任到人头。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抓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要全面彻底地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三是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管理上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即: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四是工程监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公正监督、公正监管的监理责任。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全面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工,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