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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浏览:698次 时间:2020-05-28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构建分层负责、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5月22日上午,中共湟中县委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县委中心组各成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县直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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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苏国玉围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制定背景、精神要义、实质内涵,从主体责任理解、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监督执纪六个方面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

二、县委副书记张荣从责任内容、履职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了详细解读,并就深入学习贯彻《责任规定》和强化责任落实提出要求。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登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冯元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志轶,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张永山,鲁沙尔镇党委书记张宗德,多巴镇党委书记蔡成录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四、县委书记李晓舸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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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舸书记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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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张荣解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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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苏国玉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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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舸书记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汲取管党治党最新理论成果,总结实践经验,对我们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促进作用,是我们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李晓舸书记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自觉把贯彻好执行好《问责条例》《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从围绕谁来抓,明确责任主体;围绕抓什么,明确责任所在;围绕怎么抓,明确方法程序三个方面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坚持落细落小落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实际行动推动《问责条例》和《主体责任规定》在我县落地见效,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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