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的来信:
本人于2021年12月1日在该商家开设的拼多多网店购买了12包牛肉干,收到货后发现拆开一袋食用发现有些酸味,随后查看生产日期是否正常,发现根本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家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系三无食品,随后网上查阅相关资料,该商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食品需要有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如没有生产日期可能导致食用到过期食品,没有厂家信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法追溯到源头,属于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综上所述本人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该商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对我进行十倍货款赔偿,请当地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一个调查,如调解失败,还请参照《食品安全法》相关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本人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此纠纷,先目前已联系商家协商,商家给出回答是正规厂家进货,只是分装销售的时候忘打标签了,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六十八、七十一条已经明文规定了,只要是有包装的食品都需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强制性标签要求,不排除该商家随意找了一个厂家资质敷衍消费者,企业名称;湟中县鲁沙尔老马家美食城,住所;湟中县鲁沙尔镇和平路(县医院门口)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办理情况:
针对该情况, 我所工作人员联系湟中区鲁沙尔老马家美食城经营者由于重病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来现场,委托家人来我所处理。
二、办理结果:
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由经营者给投诉者一次性赔付购物款5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