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的来信:
尊敬的领导:
我是湟中水务局享堂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物业一直由水务局开发公司管理,从去年开始我们小区屋面开始漏水,到今年就大面积漏水,顶层住户无法居住,我们一直给物业反映,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物业负责人马占平主任一直采取拖延措施。到现在给出的解释是楼顶是六楼住户的,维修也是六楼住户自己解决,他们物业不管这事。
1.我认为作为一名水利工作者和管理者,说出六楼楼顶是六楼住户的这种说法,显然此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何在,此人的工作作风显然易见。
2.如果楼顶是顶楼住户的,那么我们可以在楼顶上随意处理,包括加盖房屋、搭建凉棚等就合法了。
3.作为一名水利工作者和管理者,让自己单位职工因楼顶漏水无法生活、工作不顺心,他是怎样胜任这个工作岗位的?我党开展的工作作风整治活动,此人显然是应付了事,水务局是怎样开展作风整治活动的,让人寒心。
希望领导了解百姓的苦衷,让普通职工有个温暖的生活环境。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湟中区水务局享堂小区修建于2000年,该小区由原湟中县水务局职工集资修建,目前物业管理由湟中区水电开发总公司代为管理,从未收取过物业费用。投诉人反映小区楼面漏水问题属实,但无人管理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2021年8月25日该小区3号楼住户反映楼面有漏水情况,湟中区水电开发总公司工作人员于8月30日-31日进行走访排查,经排查小区3号楼屋面因年久失修,遇大雨将不同程度出现楼面漏渗水现象,需要进行维修处理,经初步测算维修费用约4.4万余元。因享堂小区从未收取过物业费用,故没有维修资金,现物业管理的湟中区水电开发总公司无力承担屋面维修费用。 二、处理结果 针对该问题,鉴于目前享堂小区物业管理情况,9月1日,湟中区水电开发总公司物业管理人员与3号楼所有住户进行多次走访协商,但除6楼住户外,其他楼层住户都不同意承担楼面维修费用,且6楼12户住户中,仍有3户不同意承担费用,致使维修工作未能尽快开展。后在湟中区水电开发总公司不断磋商之下, 9月6日3号楼6楼12户业主最终达成共同出资维修屋面的决定。截止目前,湟中区水电开发总公司于9月7日已找好专业队伍做前期维修准备工作,已有4户业主缴纳维修费,等12户业主资金全部缴纳后即刻进行维修处理,预计可在9月底前完成维修工作。
湟中区水利局
20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