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的来信:
我想问问咱们湟中区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区政府办公室回复:
一、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湟中区区本级范围内重点项目用地集体土地及房屋和附着物的征收。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我区鲁沙尔及上新庄镇部分南川工业园区范围内行政村重点项目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和附着物的征收;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重点项目用地集体土地及房屋和附着物的征收。我局及多巴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实施多巴新城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工作。
二、处理结果
在2019年开展多巴镇黑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时,依据湟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巴新城规划范围内黑嘴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湟政办〔2019〕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以前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按照评估报告及《通知》规定给予拆迁补偿。
目前区本级范围内拆迁补偿标准基本参照《通知》规定,制定各项目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后开展拆迁补偿工作。
附:《多巴新城规划范围内黑嘴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湟政办〔2019〕136号)。
西宁市湟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