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凌晨,西宁市新增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芦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8号),女,31岁,现住海湖新区卢浮公馆,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刘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9号),女,32岁,现住城北区市第二人民医院家属院4号楼,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王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人员10号),女,35岁,现住城东区康乐新村3号楼,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已对上述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密切接触者追踪管控等工作。8号、9号、10号人员均为集中隔离期间检测出阳性。请广大市民做好自身防护。
西宁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