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湟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湟中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浏览:945 时间:2011-12-06 来源:本站 公开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xzgfxwj/2011-8179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1-12-06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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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湟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湟中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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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

现将我县2011531公布的《湟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湟中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湟政〔201188号)及起草说明一式五份报请备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湟中县人民政府

批转县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湟中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开展民政救助,对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拟解决的问题:民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

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民政部关于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工作办法》;

(四)《青海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五)《青海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